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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投诉] 新手试帖区的规矩也太狠了吧?! [打印本页]

作者: jxqs    时间: 2009-6-9 11:58     标题: 新手试帖区的规矩也太狠了吧?!

我的ID orangc 已经被删成0级了,这个是借我朋友的ID写的!

1. 我原来以为新手试帖区类似于可以随便发帖的地方——看来我错了

2.我只是想试一下图床能不能用,找不到合适的板块(因为没有灌水区嘛),所以想新手试帖区能不能用呢?——看来我又错了

3.我最大的错误,是不知道新手区还有这样的规矩:Leve2以上的會員如果在論壇已成功發過图片帖、BT帖、视频帖却還到本版發試帖,一律刪除ID. 首先,这个规矩简直太狠了。第二,标注的不明显! 事关论坛ID的大事,应该放在版面上直接让发帖者看见嘛! 可是这一条却混在版规里面,也没有用不同颜色特别标出来! 一个ID辛辛苦苦发帖回帖,找图片,贴图片,混了那么长时间才混了个4级,容易嘛?又没有做什么破坏论坛的坏事,就这么轻飘飘的删除了啊? 这也太让人寒心了嘛!

恳请大大们体察详情!
首先希望能保留我的ID,毕竟我发了不少高质量的帖子,对论坛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
其次希望新手区的版规能改一改,别这么狠,就算要这么狠,也要让大家容易看见,别冷不防来置人于死地啊!

因为我的ID orangc 已经成0级了,无法发帖,所以这个是借我朋友的ID来写的!


大大可以搜索一下我最近的帖子,都是在贴图区一张一张图贴出来的,很多帖子都是很热的,还有一个加精了,我容易嘛我? 就为这点小事就把我删了,我郁闷啊!
作者: jxqs    时间: 2009-6-9 12:01

新手试帖区的帖子地址: http://67.220.91.20/forum/thread-2144633-1-1.html
作者: 20537    时间: 2009-6-9 12:07

如果版规中没有,删除你是管理者的问题;

如果版规中有而你没有看,删除你是你自己的问题。

相信经过这次事件后,你会记得要先看版规再发帖

重新来过吧
作者: 大魔头    时间: 2009-6-9 12:07

确实有必要修改下。那个版快发帖是不增加JB的。
作者: jxqs    时间: 2009-6-9 12:07

我4000多的感谢度,可都是靠发图得来的啊,真的我容易嘛,这样打击我的积极性!
作者: yhy2927    时间: 2009-6-9 12:08

版规对所有的会员都有约束力,并不是只针对楼主.
顺便问楼主,难道规定只因你的一句:是不知道新手区还有这样的规矩而更改吗?
作者: ZXP99    时间: 2009-6-9 12:10

以后进别的版块先要看清版规再发贴,重新注册号从头再来吧。
作者: jxqs    时间: 2009-6-9 12:11

引用:
原帖由 20537 于 2009-6-9 12:07 发表
如果版规中没有,删除你是管理者的问题;

如果版规中有而你没有看,删除你是你自己的问题。

相信经过这次事件后,你会记得要先看版规再发帖

重新来过吧
版规中是有,但是有两点 1. 这个规矩是不是太狠?  2。这么狠的规矩,是不是应该以最明显的方式标注出来?
作者: jxqs    时间: 2009-6-9 12:14

引用:
原帖由 yhy2927 于 2009-6-9 12:08 发表
版规对所有的会员都有约束力,并不是只针对楼主.
顺便问楼主,难道规定只因你的一句:是不知道新手区还有这样的规矩而更改吗?
规矩是人定的,我觉得这个规矩就该改,太不人性化了。 像LV2以上再次发帖的,可以扣多少分,多少金币,等等,怎么也不至于直接删除吧?

直接删除这种措施,应该针对那种很恶意的行为,很危害论坛的行为,别人只是不小心犯了个小错,就直接删除了? 你们版主以为自己是谁啊,刽子手啊?
作者: jxqs    时间: 2009-6-9 12:17

像这种严重打击论坛成员积极性的规矩,我觉得就该改!

说实话,如果这个ID被删了,我才懒得再来辛辛苦苦的找图,找图床,贴图!  哪天一不小心又被删了,我手贱啊我?
作者: 巫山魂    时间: 2009-6-9 12:18

兄弟!
错就是错!
对就是对!

相信兄弟应该不只是2级会员了!

应该知道一条!发贴先看版规!老会员了还犯这样的错误!


请重新再来!相信以兄弟的能力!感谢度不是问题!
作者: jxqs    时间: 2009-6-9 12:23

不是我要在乎什么感谢度什么的,只是这件事很出乎我的意料,超出我的理解能力!

按常理想想,这样对吗?

我知道每个版的规矩都有他们的版主来定,你们不是他们的版主也说不上什么,但道理不能因为有权力就不是道理了,不能因为能制定规矩,就随便制定规矩了,这条版规就是不合理,就是 “霸王”条款!
作者: yhy2927    时间: 2009-6-9 12:23

红色本身就是起到警示和提醒的作用,难道还不够吗?不看版规就发贴,一旦违规受到处罚就来指责版规的所谓太狠!错就是错,何必为自己找借口那!
作者: 巫山魂    时间: 2009-6-9 12:26     标题: 回复 12楼 的帖子

兄弟!
难道
新手试贴区的"新"手!这两个字难道你也不理解它的意思么?

何为新手!你一个超过了2级的会员!还是新手么?
作者: yhy2927    时间: 2009-6-9 12:27

论坛的发展不是为了适应个人而是公众,如果楼主觉得论坛的的规矩太严,可以选择不来,否则就请遵守!
作者: jxqs    时间: 2009-6-9 12:28

1.我承认我错了,不该去新手贴发帖

2.问题在于,这个规矩是不是太狠了? 给我一个直接删除ID的理由? 为什么不可以扣分?扣金币?
作者: jxqs    时间: 2009-6-9 12:30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jxqs    时间: 2009-6-9 12:37

这个规矩好比什么——在公园里随处小了个便,被保安抓住了,然后: 被判死刑。

公园不能随处小便,对! 可是至于死刑吗?

不能罚款吗? 不能治安拘留吗?
作者: jxqs    时间: 2009-6-9 12:41

引用:
原帖由 yhy2927 于 2009-6-9 12:27 发表
论坛的发展不是为了适应个人而是公众,如果楼主觉得论坛的的规矩太严,可以选择不来,否则就请遵守!
公众是什么?没有个人哪来的公众?  ——说这个有意思吗,我只问这个规矩的用意在哪里? 为什么要直接删ID ? 难道在新手区发帖对论坛来讲是罪大恶极的事情吗?
作者: jxqs    时间: 2009-6-9 12:43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巫山魂    时间: 2009-6-9 12:48

引用:
原帖由 jxqs 于 2009-6-9 12:43 发表
到目前为止,只有一个管理员认为这个规矩不合理,其他的都跟我打官腔,你们都是大陆来的吧?
兄弟!我称你为兄弟!
大陆来的?大陆来的怎么了!
难道不是大陆的就有特权了?
作者: jxqs    时间: 2009-6-9 12:50

不好意思,我也是大陆来的,我说这句话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不喜欢这种打官腔的风格!
作者: jxqs    时间: 2009-6-9 12:51

我问了半天,就是没人来解释为什么 这个规矩可以制定的这么苛刻?

为什么要直接删除ID? 为什么不给别人一点机会呢?
作者: buffett    时间: 2009-6-9 12:53

最好的解释就是你自己PM相应的版主
而不是在这里投诉
作者: jxqs    时间: 2009-6-9 12:55

SIS的板块这么多,有时候一时疏忽没有仔细看版规也是很可能的,怎么可以就一棒子打死人呢?

扣分,扣金币我都觉得可以理解,删除ID我是无论如何难以理解的!

希望制定规矩的人能来解释下!

更何况,已经有人说了,那个板块发帖是没有金币的! 既然没有金币,也就排除了灌水混金币的可能,那么,为什么还要如此严苛?

只是为了满足那一刻的快感?
作者: jxqs    时间: 2009-6-9 12:56

引用:
原帖由 buffett 于 2009-6-9 12:53 发表
最好的解释就是你自己PM相应的版主
而不是在这里投诉
谢谢。我正在PM,没人回复我
作者: 巫山魂    时间: 2009-6-9 12:56     标题: 回复 23楼 的帖子

我已经在他们办公室留言了!

这会应该都不在!

请耐心等待
作者: jxqs    时间: 2009-6-9 13:06

引用:
原帖由 40029515 于 2009-6-9 12:56 发表
我已经在他们办公室留言了!

这会应该都不在!

请耐心等待
谢谢! 希望能保留我的ID orangc , 毕竟是08年6月10日注册的,正好一年了,总在线有482个小时,每天一个多小时在线,可算是SIS的忠实会员了!

我在图区发了很多非常好的帖子,都受到热烈回复,红心一大把,像我这样热心的会员,不要轻易打击积极性才对呀!
作者: fisio620    时间: 2009-6-9 13:11

就是,大家好不容易混进这坛子,好不容易积了点分,就这么删了,太狠了点,建议是不是搞个警告处分缓冲下。
作者: agassi    时间: 2009-6-9 14:12     标题: 回复 25楼 的帖子

引用:
只是为了满足那一刻的快感?
楼主,这话说的欠妥啊.  
作者: hangzhouyang    时间: 2009-6-9 14:21

直接删除ID确实太狠了..
作者: 乔锋    时间: 2009-6-9 14:25

我已经和高层交涉了。他们会全盘考虑的。到底需不需要修改规则。规则既然已经定下了,任何人也没有权利违反他。既然违反了,就应该受到惩罚。还有,大家注意的。注意自己说话的语气。有话好好说.禁止攻击漫骂含沙射影。否则我不客气了 .
作者: jbjbjjbb001    时间: 2009-6-9 14:27

建议“新手试帖区”改为“试贴区”

不再有级别限制、次数限制;不做评分;只做评语;

只限制原先规定的三种帖子试贴;

定期清理删除帖子(不占用资源);

发广告或病毒者删ID   
作者: zjw1984    时间: 2009-6-9 15:05

LZ和另外一个兄弟比起来,你算好的了
人家是06年的7级老会员,在新手试贴区发了一个自己的BT原创
他可能之前在那版块发过贴,时间太久忘记了
就这样,ID就被删除了,所以发贴之前还是多看看版规吧

作者: yamar    时间: 2009-6-9 15:18

就事论事~!一次扣5威望的确严厉了点!很多新人已给秒杀了!
应该扣金币代替威望~!犯错扣50金最公道~!也给新人机会~!
作者: muxielian    时间: 2009-6-9 15:27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我觉得挺好 跟玩游戏一样 用外挂 就封号贝
作者: jbjbjjbb001    时间: 2009-6-9 15:43

大凡去试贴的,都是对自己没有绝对的把握,又想避免在正规版块因错误被扣分而才去试贴区

首先他们的出发点是积极的,有些人也许成功发过帖子,但不排除长时间不发帖而忘记了;有些人为的是试验新的图床或方法;所以会有多次试贴

这样的会员个人觉得比潜水艇更对论坛有益

1、非要删除ID吗?不删不行吗?

2、不删ID对论坛有啥坏处?

3、删ID对论坛有啥好处?

4、规矩是人定的。

5、人气是依靠众多的会员聚起来的,不要伤害他们的心……
作者: zsfzxxx    时间: 2009-6-9 15:51

删ID就是除名,LZ的这种错误是应该可以接受的。删ID的惩罚太狠,又不是对论坛或坛友有大危害。
本人认为这条规定有待商榷。
所以,版规的制定不是一拍脑袋就想出来的,需要不断的修改完善。某些地方变宽,某些地方变紧,并尽量浓缩语言,简单明了,长篇大论谁都看不下去。
作者: jxqs    时间: 2009-6-9 18:49

引用:
原帖由 jbjbjjbb001 于 2009-6-9 15:43 发表
大凡去试贴的,都是对自己没有绝对的把握,又想避免在正规版块因错误被扣分而才去试贴区

首先他们的出发点是积极的,有些人也许成功发过帖子,但不排除长时间不发帖而忘记了;有些人为的是试验新的图床或方法;所 ...
顶这位的~! 处罚应该和行为具有关联性,杀人者砍头,没有意见,但随地小便者也砍头,不免太过分啊!
作者: 最浪漫    时间: 2009-6-9 19:07

其实像楼主的号混到4级真的挺不容易的,不是随随便便几天就能弄下来的。这样删掉是我我也会愤怒。一次错误(失误),直接判死刑,很难接受的,真的
作者: zht2013    时间: 2009-6-9 19:11     标题: 回复 39楼 的帖子

兄弟你的举得例子实在不是很合适。
首先,这不是版主的错误。这是说在开头的话。这是论坛的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既然有规矩,就得遵守。不然,还定那些规矩干嘛。所以,错在兄弟你没看版规。过分不过分,也怪不着版主,对吧?
这并不是过分,只是版主按照自己板块的规矩办事。
当然了,谁在这里混都不容易。尤其是时间长些,级别高些,就这样被除名删号,心里肯定不舒服,换了是我,我也这样。
不过说话的语气还是要温和些,心态放平和些。这样也能更好的解决问题。
作者: 李二黑    时间: 2009-6-9 19:14

有些规则的确差强人意,不过新人也要适应下新地方环境.
作者: hihibin    时间: 2009-6-9 19:20

我也觉得过了,光头兄的版块风格很严啊。不过和他好好沟通还是能要回来吧。也希望这条版规能改松点,以前有悔过区到还好,现在有点难为人了。不过规矩是光头杀手兄定的,希望他能理解这点,改松点版规。
作者: 水的欲望    时间: 2009-6-9 19:22

这论坛对新人的成长难度实在是太大了,我发了几个贴了,都不让通过!
作者: 阿曼达    时间: 2009-6-9 19:23

看我的积分应该8级了,可是我不会发图,音乐,视频
曾经想去试试,看看规矩害怕了。犯不着为这点事去违规。
好在每个人不止注册一个论坛,兄弟在自己的QQ空间和一些论坛试着发
然后才来这里发个音乐什么的。楼主和各位都不容易。无话可说了……
作者: jbjbjjbb001    时间: 2009-6-9 19:29     标题: 回复 39楼 的帖子

你违规了,如果因为我的回复而使你被扣分,我会觉得对不住你,更何况这个号是你借别人的;也希望管理看在其为论坛着想的面子上不要重扣,提醒一下算了。

我在这里说说我的一些看法

1、我只发过图片主题,别的主题也想学习,但是基于论坛严厉的制度,我放弃了,因为我怕一不小心被扣分或被删除

2、我以前就在新手试贴区发过图片贴,只因为没有加“新手试帖”4个字而被扣分了;后来我又去编辑了自己的帖子加以改正;也许会有人说你改正后可以PM版主撤销扣分,我想的是即是版主有时间撤销评分但我自己还不愿意给斑竹添加麻烦,毕竟是自己错了;笑一笑就过去了。

3、我发图片主题,有的时候需要试图床,怎样试呢??我去别的论坛发帖试验,成功了才在咱们论坛发布。或许有些人会笑,但我只觉得很无奈。

这些都是我的一些切身感受,唉……
作者: inzaghi9793    时间: 2009-6-9 19:33

都4级了
为什么还要去新手区呢?
作者: li291732840    时间: 2009-6-9 19:38

其实这也确实有点罚狠了,但我估计你的号被删估计是改不了了,就算版规现在改了你的号也很可能回不来了。

也的确管理员们应该主意一下,对一些不合理的版规适当修改下


其实你还算比较幸运,才几级,也没什么,你发几个原创帖很快就升了,不要气馁嘛,再接再厉,我在论坛看到几个十几级被删的,那才真惨,呵呵


再接再厉!
作者: jxqs    时间: 2009-6-9 19:40

我想混SIS的人都是性情中人,有什么话就直说比较好吧。

这个规矩如果是社区定的,和新手区的版主没关系,那我向新手区的版主道歉了。

但社区定的也是人的规矩吧,如果不够人性化,不能体谅混坛子的朋友的辛苦,怎么能吸引人长久的关注SIS呢?
作者: C大帅    时间: 2009-6-9 19:49

新手试贴,出错是常有的,不然就不需要试帖了。
希望能给第一次出错的新手一个机会。
我是站在普通会员的角度来说的,因为我也曾经是新手。(即使是现在也有很多不懂的地方,还在学习中
作者: laomaomao1952    时间: 2009-6-9 19:49

没有一个好的规矩,这个论坛相信LZ你也不愿意来了
作者: jxqs    时间: 2009-6-9 19:59

楼上的,我不是要反对规矩,我只是对那条规矩抱有质疑,不人性化的规矩是难以真正有效管理的。
作者: jxqs    时间: 2009-6-9 20:08

我那个ID  ORANGC

自从5月23号以来,一共发了40个图片帖子,以每个帖子15个图片(最少)计算,也有600张图的工作量了。

发图是最辛苦的! 首先要找图,然后要找图床,接着要上传,上传完了还要试图床(这不试出问题了),最后要发布,发布的时候要一张一张图片往上贴,这个可都是辛苦活呀!
作者: jxqs    时间: 2009-6-9 20:13

而且我发的都是精品帖子!

在自拍区,十页之内,我的帖子肯定是最红的! 人气特别高!

在高丝区,我的帖子是精华贴,短时间内就有超高人气和回复量!

在东唯区,十页之内,我的帖子肯定也是最红的! 回复量超高!

大家可以去看看  

http://67.220.91.20/forum/thread-2128520-1-1.html

http://67.220.91.20/forum/thread-2107348-1-1.html

http://67.220.91.20/forum/thread-2102098-1-1.html

http://67.220.91.20/forum/thread-2099805-1-1.html

http://67.220.91.20/forum/thread-2096989-1-1.html

http://67.220.91.20/forum/thread-2101634-1-1.html



这不是吹的,我也不是说想给新手区捣乱,我只不过想发图的时候试一下图床而已啊,就算我错了,也不至于那么严重吧~
作者: 色狼二哥    时间: 2009-6-9 20:25

真诚的为这位楼主说一句话!希望版主能够体察民意!但版规固然很重要,但也要考虑狼友的实际情况,在下结论,不然会伤人心的。不过我们也要好好看看版规,不要在犯同样的错误了!
作者: 光頭殺手    时间: 2009-6-9 20:28

新手試帖版版規

8.Leve2以上的會員如果在論壇已成功發過圖片帖、BT帖、視頻帖卻還到本版發試帖,一律刪除ID.

這個規定專為Leve2以上投機的會員訂作的 新手試帖區 每個發試帖成功加 20金币 有很多Leve2以上的會員並非馬甲 在新手試帖區發試帖為什麼呢 (隻要有Leve2以上的會員大部份全都會看版規的) 大部份的ID不是買來的 就是故意刷分再賣帳号 如果發試帖以前看版規是否可以免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呢 如果有空可以去新手試帖區看看那些發試帖的會員 就算發錯了圖也沒扣分 隻有那些不看版規的違規會員才會被處理的 不看版規被刪除ID的連版主都有 沒有一個僥倖的 一律平等
作者: 玫瑰色人    时间: 2009-6-9 20:31

我刚刚开始发图片,因为不知什么图床才能不挂,所以我在试贴的时候发现不行,就赶快自己删除了,重新在来,后来发现图片是发出去了,刚刚开始可以显示,可是过了十几分钟图片才挂,我不知道啊,还好版主通知我,于是我又删除重新来,后来是终于成功了,我个人感觉,大家以后如果还想试验发帖子,只要把原来发过的删除了,然后再发,这样ID就不会被删除了。
作者: jxqs    时间: 2009-6-9 20:40

引用:
原帖由 光頭殺手 于 2009-6-9 20:28 发表
新手試帖版版規

8.Leve2以上的會員如果在論壇已成功發過圖片帖、BT帖、視頻帖卻還到本版發試帖,一律刪除ID.

這個規定專為Leve2以上投機的會員訂作的 新手試帖區 每個發試帖成功加 20金币 有很多Leve2以上的會員 ...
发帖以前要看版规,我就是因为没看版规,所以犯了这个错。 但我想申诉的是,我并不是要投机刷金币,我想LV2以上也没有多少人会想到新手区投机刷金币吧?我只是一时误以为新手区类似于灌水区,可以随便发帖的,犯了这样一个错,是否可以不用那么严重的处罚呢?

另外,像要删除ID这样的条款,应该放在第一条,用特别的颜色标注出来,而这条规定放在很下面,混在一堆规定里面,也没有特别的颜色注明,杀伤力实在太大了!
作者: yanbingjl    时间: 2009-6-9 21:01

规矩不狠的话咱们这些网友能够认真的发帖了吗?不都吓贯水了。只有狠才能做到精呀
作者: jxqs    时间: 2009-6-9 21:03

引用:
原帖由 yanbingjl 于 2009-6-9 21:01 发表
规矩不狠的话咱们这些网友能够认真的发帖了吗?不都吓贯水了。只有狠才能做到精呀
狠也要有个度啊,那个规矩可以是罚50金币,甚至100金币,也够狠了! 可总比一棒子打死人好!

没了ID ,还怎么混?
作者: 霸王鹰    时间: 2009-6-9 21:35

规矩就是规矩,定了规矩不是针对一个人的。你的ID被删了才感觉到规矩不合理过来投诉,如果没被删你混的好好的你也不会关心新手试贴区的版规是否合理。ORANGC 这个号我知道,在自拍区发过不少好帖,自拍区允许你试图床的。要发试图床帖子先给我打个招呼即可。你是老手了跑新手试贴区干嘛? 再不济外面也有好多的转贴器比如:http://qq.ip138.com/zt.htm 也可以预览你的图床是否有效的。不要把自己受到的待遇归咎于规则的不合理,早干嘛去了?
作者: jxqs    时间: 2009-6-9 21:42

谢谢霸王鹰,看来这个ID是没有希望了?  

就算是保不住了,我还是那个观点

1. 这个规矩太残酷了! 应该给不小心犯错的人以机会。

2.如此残酷的规定,却没有以最醒目的方式注明,这是不对的!
作者: 157846153    时间: 2009-6-9 21:48

确实比较狠这个规矩,不过我觉得既然O兄的号是要不回来了,但是他提出的建议还是很不错的,这么一条有杀伤力的规矩,确实应该标得清楚明了,红字,大字都可以,希望斑竹考虑
作者: 光頭殺手    时间: 2009-6-9 21:55     标题: 回复 63樓 的帖子

呵呵 就算整個論壇置頂 有幾個會員會看呢 有心的人就一定不會犯錯的 下次小心
作者: orangc    时间: 2009-6-9 22:01

多谢光头杀手老大,以后我会仔细看版规再发帖了!

重新回来了,激动呀!
作者: xing369    时间: 2009-6-9 23:58

引用:
原帖由 光頭殺手 于 2009-6-9 21:55 发表
呵呵 就算整個論壇置頂 有幾個會員會看呢 有心的人就一定不會犯錯的 下次小心
这说到骨子里了
版规是斑竹辛苦写的, 里面不全然是规定, 也有教会员发贴格式
但是, 遗憾的是, 有几个会员肯花上10分钟认真看过了再去发贴?
犯错了才怨版规啊?! 有时候太迟了
作者: eagleonfirst    时间: 2009-6-10 00:54

这个论坛是有了名的严格管理所以只有认命了
作者: 着急的豆子    时间: 2009-6-12 23:34

不管怎么地 只要是为了大家的“性”福 做出过贡献的人 大家都应该向他致敬
作者: ssrp    时间: 2009-6-13 03:35

我这么久了还是不会发视频,但也再去试了。以前版规没这么严的时候去发过一个,但没成功。
作者: banma09    时间: 2009-6-13 03:51

这个...把还没发过帖的人都吓跑了...我也试过图床,没弄好,以后再试过
作者: malice    时间: 2009-8-14 03:17

引用:
原帖由 agassi 于 2009-6-9 14:12 发表

楼主,这话说的欠妥啊.  
路过袜个坟,    不过确实还是有人很享受这份快感的~毕竟掌握生杀大权是一件令人很陶醉的事情!

看到很多人都事不关己的说着堂而皇之的话~当某一天他们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新出来的版规删除帐号的时候希望也能保持这份冷静.

实事求是的说~完全不受这种版规影响的估计只有三种人: 1.几乎天天发帖,天天follow版规的人.          2.几乎从不发帖的人          3.各位版主大人

这种版规倒是让版主省了很多事~不过也把相当一部分有心尝试发帖的人拒之门外了--一不小心就帐号就没了~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作者: 日日花    时间: 2009-8-14 03:22

那里是一个变态的区,色中色的两大区不能去,1.新手   2.悬赏

这是一般人都知道的常识。   

ps:送死的例外

作者: malice    时间: 2009-8-14 03:28

引用:
原帖由 光頭殺手 于 2009-6-9 21:55 发表
呵呵 就算整個論壇置頂 有幾個會員會看呢 有心的人就一定不會犯錯的 下次小心
话说的有道理.只是做为版主要做的应该不仅仅是树立一个规矩然后就等着人送上门吧? 而是应该在坛友遇到困难的时候也多少提供一点帮助吧? 毕竟法律也不外乎人情~惩罚只是手段 教育才是目的
怕人刷分大可以设立一条缓冲带啊~   第一次扣20~30个金币 并提醒以犯版规如有下次直接删号.    倘若提示以后再犯再删号会不会更好呢? 恐怕也不会再有LZ这样的帖子了吧?
这里无意去评论孰是孰非    只是希望有些东西能够以人为本考虑的更加人性化一点
作者: 229145814    时间: 2009-8-14 03:59

楼主管你手贱不贱但是一定要严格就和法律一样杀人还是要坐牢才可以有效管理
作者: lxtot    时间: 2009-8-14 05:37

就是因为一个ID不容易,才应该多注意才对,多看看规矩再发贴,不要出了问题才叫唤。是你不注意的。
作者: 59694851    时间: 2009-8-14 05:47

兄弟
这里等于就是个学校
只不过校规比较严格罢了
作者: gtbeing    时间: 2009-8-14 06:15

还是老老实实的按规矩好!我也是新人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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