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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11岁女童被奸杀——有人哭有人笑 [打印本页]

作者: 爆米花    时间: 2014-10-10 23:46     标题: 11岁女童被奸杀——有人哭有人笑

  没有仔细看新闻,这样的罪恶,总是千篇一律的每日发生着,简单的脑补基本可以还原每一次的犯罪过程。

  犯罪这种事情,只有多少的说,没有无的说,不然世界各国也无需刑法了。可怜的是那些‘犯罪’的目标,不知何时防范,不知何地防范,一旦被侵害,除了悲哀,真不知道还有什么。就是把刀熔成了铁水,刀疤却永远在。这就是俗话说的,谁摊上谁倒霉。只有哭的份儿!

  还是接着说这则新闻吧!虽然我没有看具体的内容,但我还是被一张照片吸引了注意力。好像是为了抓嫌犯,警察悬赏N多人民币,然后应该是有人提供线索得到了这N多的人民币,然后是警察给这人发这N多人民币,然后就是这个发钱情景被媒体当然的拍到了。提供线索的人在笑——照片上显而易见,毕竟人家捞到了N多人民币,我想警察也在笑——虽然脸上都是马赛克,但花了N多钱而不必用脑子和专业水平就破了案,就是脸上没笑他们心里也在笑,我想这家拍照的媒体也在笑——终于有第一手的新闻了,虽然他们的笑脸躲在镜头的后面,但如果不是笑得脑残了,怎么可能会把女同家人哭泣的照片和领奖人微笑的照片同事发布?

  在这个世界上,我最不愿意相信的许多事情中,其中一件就是人的同情心。

  所以,我这辈子,与人只说自己的牛逼事,从不诉苦。不是不想说,是因为你说了,只会被别人笑。
作者: 爆米花    时间: 2014-10-10 23:46


  图为警方全额兑现悬赏奖金。
作者: 表情    时间: 2014-10-11 09:00

补充一下文字新闻背景:





疑犯江望兵
    人民网北京10月1日电 据安徽省公安厅官方微博消息,今年5月份“11岁留守女童遭奸杀”一案嫌疑人江望兵已被警方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5月19日清晨5时许,安徽省潜山县梅城镇罗汉村平桥组,11岁留守女童在惨遭奸杀后被抛尸粪坑。经查,死者系平桥小学六年级女生张悦,江望兵有重大作案嫌疑,潜山县公安局发布通缉令。
    新闻回放:
     男子入室奸杀留守女童后抛尸 曾涉2宗女童被害案
    9月26日,安徽省安庆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安庆公安在线”发布通缉令,公开悬赏10万元缉捕犯罪嫌疑人江望兵。警方人士介绍,今年5月19日清晨,安庆市潜山县梅城镇某村村民发现,该村一名11岁女童遇害。该女童是一名留守儿童,与爷爷、奶奶同住。警方勘察后分析,凶手是在前一天晚上趁孩子在家里睡觉时,撬开大门进入屋内,持金属类钝器击打孩子头部,强奸杀害后抛尸。
    案发次日,安徽警方在全国DNA数据库中比对出嫌疑人为湖北红安县人江望兵。5月28日,潜山县警方发出通缉令,悬赏5万元捉拿江望兵。9月26日,安庆市警方再发微博通缉令。
    警方认定,江望兵还涉嫌湖北省两宗女童被害案。
    2007年11月21日8时02分,湖北团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在团风观音墩村公路边发现一具女尸,遇害者13岁。前一天晚上7时30分,该女童放学后一夜未回家。经勘察,死者被猥亵后因机械性窒息死亡。此案曾悬疑数年。
    湖北警方介绍,经研判,2007年孝感市发生的一起命案,从其作案时间、场所、工具、手段以及袭击的对象看,疑似江望兵所为。2007年9月13日下午1时许,孝昌县周巷镇某村一对13岁、8岁的小姐妹在上学途中遇袭,被人持砍柴刀砍击头部,姐姐当场死亡,妹妹身负重伤。

湖北警方组织专案组抓捕江望兵,但由于江望兵长年在外地流浪,至今在逃。
作者: 表情    时间: 2014-10-11 09:20

我觉得楼主的想法有些偏颇了,的确从案件受害人家属的角度来说,看到警方大张旗鼓的领悬赏上电视的做法的确有些不近人情,但是从其他方面来看的话,这个程序是必不可少的,首先,警方没有拖延时间而是迅速动用一切力量侦破此案抓获元凶,从这点上来看对整个社会安定起到了很大的积极作用,想想本案的罪犯已经不是第一次作案了,而是一个穷凶极恶的累犯,这样的人一天不落网对整个社会的破坏力还是相当大的,如果一个不好可能会有更多的无辜百姓遭遇不幸!其次,警方大力宣扬破案时间和破案过程可以震慑其他犯罪分子,可以稳定案件对社会造成的负面恐慌,这点上来说只是国际上其他国家警方通用的一种手段并非专利!最后,像此类破案新闻发布会一般都是宣传机构在操作与一线破案民警没有任何关系,所以没必要如此较真儿,我想被害人家属绝对会感谢破案民警将凶手绳之于法以告慰无辜死去被害人的在天之灵的!

此贴只代表楼主个人的观点和想法与会所无关,希望后面跟帖讨论的会员只针对案件本身,严禁任何与政治联系的任何言论,违者删除ID,请大家谨慎发言,谢谢!
作者: 002193    时间: 2014-10-11 12:26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
JC和拿到赏金的人笑了
说明犯罪的被绳之于法,天网恢恢啊。
这样的笑容也是对受害的一个安慰不是
作者: TYFX壶中之天    时间: 2014-10-11 21:54

有人哭来有人笑,
死者家属没人报。
新闻早已无操守,
人生安全才重要。

感谢楼主分享,结果不要多想~~
作者: 若塵    时间: 2014-10-12 11:11

今早还在看新闻,提到了这个事情,不得不说,现在的变态真是越来越多了。
对于JC这个悬赏,我个人觉得还是有一定的必要性,毕竟仅靠JC,力量还是有限。这让我想起了前段时间西北某省破获了多起暴露事件,在那些穷乡僻壤,又语言不通的地方,要是没有广大群众,破起案来还真的是有些棘手。破案以后,一样还是大肆奖励举报人员,这应该是对正能量的一种鼓励,但是用辩证唯物论的角度去看,事情总有两面性,媒体大量曝光奖励的同时,也一定程度上给予了受害人更多的痛苦。
作者: 爆米花    时间: 2014-10-15 18:59

感谢大家的回复,我一看到一些人在不该笑的时候笑了,就对人性的本质感到特别的悲哀。人么总说,要设身处地的想一想,但很少有人会设身处地。如果这个笑的人到了自己哭的处境时,别人也会在笑,但他还有时间去想曾经在别人哭泣的时候笑过吗。大多数人是不懂得反省的。
作者: a577369    时间: 2014-10-17 07:04

其实也不能说是人性的本质不好,而是现在的社会在一种拜金主义的影响下,很多时候,大多数人都只是各家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而且对于悬赏吕氏春秋曾经有记载过两个故事分别是子贡赎人与子路受牛,里面提出只有让人们都觉得做好事会有好报,才会有更多人去做。

因此我觉得在这个新闻中对于悬赏是必须的,不然绝大部分人都是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都是视而不见,听之不闻的,对其听之任之,从而延缓抓住案犯的时间。
作者: m976431    时间: 2014-10-18 09:34

看到这样的新闻总忍不住会想知道干出这种事的人到底是出于什么心态?怎么就能产生这念头并被欲念驱使付诸行动呢?记不得第一次听到老师猥亵小学生的新闻是什么时候了,当时只是觉得诧异和新奇,包括后来听到某某官员“嫖宿幼女“(也真佩服媒体有脸把”嫖“这个词根未成年的小女孩放一起)等新闻,差不多也只是觉得腐败的狗官啥事干不出来啊,而并不会有”愤慨“之类的情绪。现在结婚了,以后也会有自己的孩子,再听到类似的消息猛然觉得这样人渣怎么也配苟活于人世?所谓的父母心应该比这种感觉强烈千万倍吧。祝愿天下孩子都能健康成长。
还有一个感觉,这样的事件频繁发生,或许也有媒体报道的原因吧,人性扭曲的人或许正是看到了这样的新闻然后产生了同样的念头,最终将毒手伸向了孩子。就像之前报道过第一起公交车上纵火案后,接着就又在各地陆续曝出了同样的事件。其实媒体的报道也间接地给了想犯罪或者说有这种倾向的人一种提示。还有就是给我的感觉,周围的人提起这些糟蹋孩子的渣渣,并不是所有人都会愤慨,甚至不是绝大部分,比之提起日本人的反应差了不是一星半点,我就想或许这是因为社会道德价值观在年轻一代中的弱化?是不是因为太年轻,所以不会想到将来自己孩子也有可能遇到类似的人遭遇类似的事?早几年我亦是如此。那么如果能在道德教育方面做一些努力是不是会有效果?一如提起小日本的时候周围几乎所有人都会口诛笔伐,如果能形成这种认识,可能就极少人还能做出这样的事了吧,毕竟没有几个人想变成自己深恶痛绝的渣渣。
真的希望国家对这样的罪犯能尽可能的严惩,如果惩处能做到让人闻之色变、肝胆俱裂,或许能让孩子少遭遇一些这样的厄运吧。媒体的宣传技巧如此的高超,希望能多花点心思放在报道罪犯需要承担的恶果上,要是能让那些潜在的渣渣罪犯能因为顾忌而放弃,也算是修了大大的一桩功德。
杂乱的想法,想到哪里说哪里了
作者: hyouxijun    时间: 2014-10-18 10:30

当转型过渡的时候,这种情况就会经常发生,关键是这个转和过渡的时间会持续多久
作者: 182874167    时间: 2014-10-18 11:34

真是很气愤  现在坏人越来越多了  人心越来越冷了  唉   法律还是不够严啊
作者: lyp0212    时间: 2014-10-18 22:46

还是快点恢复快播吧~!现在到处是妇女失联、奸杀。。。魔抓都伸向了小孩子。。哎 这个社会生病了
作者: wsfg01lht017    时间: 2014-10-19 18:37

内容对于这个金钱的社会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呢,有钱还不如想想怎么补偿受害者的家庭吧
作者: zzz868686    时间: 2014-10-19 21:13

所以,我这辈子,与人只说自己的牛逼事,从不诉苦。不是不想说,是因为你说了,只会被别人笑。这话说的也是道尽了一个人的无奈,有句话说得好,笑贫不笑娼,正是写正证。
作者: 54104492    时间: 2014-10-19 22:04

现在的社会就是向钱看,向厚看,举报者拿到巨额奖金笑笑无可厚非,毕竟她不认识受害人,只是陌生人而已,要他领奖时哭丧着脸别人还说他做作呢,至于警察,破了案高兴是当然的了,但是作为公职人员,受过严格训练的人来说,态度应该要严谨些,至于那些媒体人,节操已经碎一地了。
作者: 一眼黑白    时间: 2014-10-20 19:46

这些人是有多无聊才会想到做这种事情啊。。唉。心疼。
作者: A67AAA    时间: 2014-10-20 20:16

中国人……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鲁迅先生的文章里说的很清楚了,与己无关的就是看日本人砍中国人的头也一样面无表情……哎,素质啊!!
作者: james_hypo    时间: 2014-10-21 09:37

说点题外话,不过也和这事有间接关系。还记得前两年(貌似一直也都有的)轰轰烈烈的扫黄打非运动吗?那些刑警雄赳赳气昂昂的英姿,那些妓女嫖客无奈低头蹲在地上的“无助”,存在即合理,不知道这个词是什么时候发明的,自古以来,妓院总是伴随着各种文人轶事,十里秦淮,多少文人墨客流连的场所。放眼外国,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妓女都是合法化的存在,甚至要办证上岗。这难道说是那些国家不尊重妇女吗?
人有七情六欲,欲望是无法压制的,强行压制的后果新闻上也有报道,既然如此,何不加以疏导呢?妓女合法化有何不可,是落了中华民族的脸面吗?还是担心这样会导致妇女被迫卖淫(貌似底下交易才有被迫之说吧?)扫黄打非这么久,也没见妓女真正消失,几千年前的大禹都知道,堵不如疏,今人难道不知道吗?
另外,有兴趣可以看看《丑陋的中国人》这本书,看看国人的劣根性,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样的事其实时刻都在上演着,只是轻重不同而已!
作者: yunsong    时间: 2014-10-24 08:34

楼主确实有点偏颇。从大的方看,想想抗日战争时期,日本鬼子犯下的滔天罪行,罄竹难书。八年艰苦抗战,日寇宣布投降,这时举国欢庆,燃放鞭炮、敲锣打鼓,岂止是笑,简直是狂欢。你能说,想想在战争中死去的人民,你们欢庆得起来吗?
从小的方面看,一件刑事案子破了,有关方面的人笑了,这是很正常的行为。

[ 本帖最后由 yunsong 于 2014-10-24 08:35 编辑 ]
作者: byc12345a    时间: 2014-10-24 20:11

根据10L的要求,用锤刑就可以了,虽然是残忍了点,但足以让人闻之色变了,至于教育方面,如果多花心思教育孩子们怎么防止性侵害不是更好吗,光知道教出些为美国打工的廉价劳动力(博士),什么用也没有,长大了到社会上还是给人骗,给人耍。现在的教育和明朝八股文有得一拼
作者: 汤姆傻猫    时间: 2014-10-25 21:04

这种人抓到了应该用炮轰毙,学学金三胖。
作者: stephye    时间: 2014-10-26 17:28

莫名联想到鲁迅笔下的一个故事,看到刑场沙头大家都去凑热闹,还求得人血馒头治病。人对他人的悲惨遭遇不予同情而只关注自己的切身利益,无知也好,愚昧也罢,又何尝不是小人物的无奈与悲哀。胡言乱语,不知道是否有关系。
作者: wahaha2000a    时间: 2014-10-26 22:04

啥也不想说,可怜的孩子啊
作者: blacksheep166    时间: 2014-10-27 00:25

不知道是记者选取的拍摄角度的原因,还是这个犯罪嫌疑人本身就长的这样。3楼的犯罪嫌疑人照片一眼看去就给人一种此人非常凶恶,不是很好接近的感觉。或许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此犯罪嫌疑人在平时经常受到人们的无意识的孤立,排斥等等。久而久之其性格必然会受到影响,与此同时由于不能顺利融入周围的人群,其社会发展也必将受到影响。这样他就回有一种社会对他不公,或者周围人都对他敌视的感觉。由此渐渐产生反社会的心理。
同样,或许由于长期受人白眼等等, 造成其性格存在一定的软弱性,他不敢将其反社会,仇视他人的情绪在成年人面前表现出来。因此就会对比他弱小的人,比如说幼女产生报复心理,进而从中获取成就感,快感等,
作者: huake01    时间: 2014-10-28 21:33

嫖宿幼女的也该被抓啊!
警察破案有功,受奖励,笑一笑,无妨的!
作者: tomtomtom01    时间: 2014-10-30 10:51

是什么让你离开家乡,留下孩子老人独守空房?是什么让你去向远方建设别人的家乡?
不能等到衣锦还乡时错过了孩子的成长,错过了多家人的赡养。一朝功成万骨枯?唉~中国式悲哀。这些事在太多人口流出城市发生,不知道怎么说,肯定不是单纯几种原因,只有祈祷不要再有无辜人被伤害
作者: wangxu811023    时间: 2014-10-30 13:45

一句话,该死的必须死。不管是国法还是伦理都需要捍卫。
作者: zhangwuji6    时间: 2014-10-31 11:09

现在的人都疯了么,,干嘛对小孩下手,身为男人 我也有欲望我也好色,但是从没想过对小孩下手,在家看片子 实在不行找个小姐 都是很好的方式,,为何杀小孩,为何杀了再强奸,这种BT行为,发现就应该枪毙掉。至于领奖的为何在笑,虽然不是好事 但是抓到了凶手还是值得庆幸的..
作者: 韩国老婆    时间: 2014-10-31 12:35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如果不采取这样的方式来悬赏捉拿罪犯,那面临的将可能是更多的受害者以及凶手的肆意妄为和逍遥法外。这是个不得已的措施,但是也是最直接和有效的措施,能最大程度的激发人们的主动性去一起联合捉拿或者提供线索,提高破案的成功率。对于悬赏者面对镜头的笑容,我觉得无可厚非,难道拿到钱了,还要一脸严肃?明明靠自己的能力捉拿了凶手,为什么还要耷拉着脸?我们都是凡人,没有那么高尚,难道拒绝悬赏才是高风亮节?我不觉得是。赏罚分明。这才是应该的结果。只是以后希望这样的事情不会在发生了,因为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谁的身上都是非常难受的。
作者: 帝王青龙    时间: 2014-12-9 21:31

这怎么说那,第一这是一个社会问题,我说的是留守儿童,这些孩子父母外出打工把孩子扔给家里的老父母照顾,毕竟老人年纪大了啊,也只能照顾个吃喝而已,又不能照顾全部的,在看看着强奸犯吧,我也不说什么了,我觉得现在虽然名义上说没红灯区,但是街边小路上还是有些发廊什么的吧,你自己不能花个钱去解决下吗,这样的人该枪毙,真的该枪毙
作者: fy11123321    时间: 2014-12-11 22:32

这种发生在现实中的事真的让人痛心
作者: white11    时间: 2015-1-10 03:55

看到这样的新闻只有心酸没有高兴  真的有点丧心病狂呀 才11岁呀一朵小花还没有绽放就这样败了  我只能说犯罪嫌疑人是社会上的人渣,败类你心里有病就去看医生呀,有欲望就去找小姐呀她才11岁咋下的去手呀??  拉出去枪毙3分钟都嫌少
作者: yangyanhong    时间: 2015-2-12 15:27

拉倒吧,我舅舅就是警察,他说过什么网上通缉犯,都是骗人的,先把犯人抓到,再把犯人的照片挂正在网上悬赏,一段时间后在找人来说抓到了。就是这样骗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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