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试佳人 发表于 2006-5-28 20:24   全显示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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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 向版主请假几日

鄙人近日有事,特向版主请假一个星期(我靠,原来只需要向组织部请假就可以了),论坛里将暂时失去我的身影,请版主勿删我的ID,勿扣分。妥否?请批示!我会很快回来的。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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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试佳人 发表于 2006-5-29 06:21   全显示 2楼
另外,请版主考虑加强请销假制度的健全。我们的组织部门就是这样的,一天的假期要向部门领导(比如局长)请示。三天要向分管领导(比如副市长、副书记)。更多的假期就要书面请假条报组织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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