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2-13 15:38   全显示 21楼

回复 145楼 的帖子

见过抢钱的
见过抢人的
还真没见过抢这玩意儿的
如果是你,鄙视一下
如果不是你,鄙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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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2-15 17:04   全显示 22楼

回复 151楼 的帖子

下次记得别乱抢东西了

有些东西烫手

有些东西烫嘴

只是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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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2-15 17:23   全显示 23楼

回复 158楼 的帖子

胃不好,早就不喝咖啡了

口渴?有52度郎酒吗?

路过?你多心了吧?

俺是背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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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2-15 17:46   全显示 24楼

回复 160楼 的帖子

路过也有很多种

有无意路过.有有意路过.有纯属路过.有种地路过...

等身体恢复了,给妹妹背些防潮耐火的上等好砖

喝粥是喝粥的事,喝酒是喝酒的事,不要混为一谈

舍不得酒没关系,超市有卖

有意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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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2-16 16:45   全显示 25楼
开间小店在隔壁,特来登门造访。

还望老板今后多多关照

可惜小店只有烈酒

老板若来光顾,还请自带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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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2-17 17:02   全显示 26楼
强烈抗议某人在走大字报路线

标点符号乱用,语序颠倒,严重影响了读者的阅读情绪!

最可气的还是居然能算出十一来?

如:“我知道他略带三分诚意却有七到八分在哄我”

唉!只是“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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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2-17 18:14   全显示 27楼

回复 173楼 的帖子

恩,改了就是好同志!

事实证明群众的眼睛还是雪亮的嘛!呵呵

为了维护自己在群众眼里的优秀作者形象,还望某位同志不要在已经发生过的事实上面进行狡辩,这样的后果是很严重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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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2-21 16:35   全显示 28楼

回复 194楼 的帖子

不知道

也不想知道

反正俺没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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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2-22 11:55   全显示 29楼
左邻是女的

右舍也是女的

嘿嘿!天意啊!

炖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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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2-26 13:28   全显示 30楼
圣诞节来了,也没啥好东西可送

自己去找吧




[ 本帖最后由 共看明月 于 2009-12-26 13:2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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