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12-21 23:25   全显示 1楼
认同上楼所讲;楼主兄弟但以您的个人信息来看,应该没有达到发帖的条件(Level 3以上、感谢度≥5的会员方可发主题帖),请继续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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